天气一热,又进入了吃小龙虾的时节,市场需求量也很大,部分商户由于购买途径欠缺,于是通过网上寻找商机,没想到却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连日来,常州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接连接到多起“龙虾骗局”的报警,特发预警,提醒商家们注意防范。
记者从常州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了解到,常州一龙虾店老板董某想要多进一点龙虾,就在百度网上搜索“龙虾批发”,找到一个“苏河大闸蟹批发中心”的网站,其通过微信与网站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对方联系购买龙虾。双方很快达成供货意向,董某分两次通过微信转账给对方3600元,结果钱付出去了,龙虾迟迟未收到,这才发现被骗。
4月12日,徐某在“手机惠农”APP上发了要买龙虾的广告后,收到微信昵称“大型龙虾养殖基地”的人加微信。徐某通过微信支付向对方转账6900元,同样也被骗。
4月16日,蒋某在阿里巴巴上看到批发龙虾的宣传广告后,加对方微信购买龙虾,通过微信支付向对方转账2000元,后发现被骗。
据常州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自建网站、短信等方式散布销售小龙虾的虚假信息,并以高额的买卖差价来吸引受害人。在通过微信、手机等方式与受害人取得联系后,以销售小龙虾、龙虾苗为名,用不支持货到付款、预付定金等诈骗理由一步步引导他们在指定的钓鱼网站进行汇款交易或者直接微信转账等方式,骗取购买龙虾产品的受害人钱财。
民警提醒:犯罪嫌疑人通过在网上发布虚假消息,利用商户们急需货源的心理,冒充龙虾批发商,以收订金、货款为由向受害人实施诈骗。此类案犯作案具有较强隐蔽性,欺骗性强。希望从事龙虾行业的业主们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轻易相信他人的花言巧语,转账汇款前一定要仔细核实对方身份,谨防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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