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童工,黑心老板曝光没商量……7月份,绍兴市越城区人力社保局针对用人单位是否遵守劳动法开展专项检查,查处了数起违法使用童工案件,一些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也被责令立即整改。
7月上旬,越城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员在处理投诉时发现,沪上阿姨奶茶店职工余某到该店工作时未满16周岁,当事店主有违法使用童工嫌疑。经调查,余某,女,2003年3月15日出生,2018年5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在沪上阿姨奶茶店工作期间未满16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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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和其他组织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1名童工每月处以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使用童工不满15日的,每使用1名童工处以2500元的罚款”之规定,余某工作1个月,对沪上阿姨奶茶店处行政罚款5000元。
此外,越城区保华餐饮店职工徐某某工作时也未满16周岁。经查,2002年11月12日出生的徐某某于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6月29日在餐饮店工作期间未满16周岁,对保华餐饮店处罚款2500元。
一些用人单位明知使用童工违法,为何还敢这么做?绍兴市法律界人士认为,主要是用人单位对廉价劳动力的追逐。违法使用童工现象较多地出现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中。这些劳动密集型企业由于处于产业链末端,利润空间较小,特别是近些年劳动力成本升高,使得雇用童工成为某些用人单位降低用工成本、扩大利润空间的手段。
由于童工不具有合法的劳动者身份,无法获得劳动者权利保障,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用人单位逃避履行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支付工资、解雇赔偿以及负担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义务。
另悉,近期天气炎热,越城区劳动监察大队还组织执法人员,重点针对工业制造、建筑、采矿、交通、环卫等行业的用人单位是否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高温津贴发放以及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针对一些用人单位试图以“安装电扇”“开启空调”“发放冷饮”等逃避支付高温津贴的做法,执法人员现场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马上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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